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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辣木研究中心科研实验基地管理服务劳务承揽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辣木研究中心欲将“林下养殖及间作基地管理”的劳务承揽进行询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应公司、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2.劳务承揽内容:按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对试验基地的管理要求,开展“辣木林下养殖的家禽喂养、管护,辣木栽培技术示范基地及间作基地的诺丽果、菠萝、肾茶等经济作物的栽培、采收及基地除草、病虫害防控、施肥”等工作内容。详情见附件1询价通知书。

3.承揽周期、数量及地点

周期:一年

数量:试验鸡养殖2000只,辣木栽培技术示范基地及间作基地120亩。

地点:辣木栽培技术示范基地、间作基地及中心试验室

4.成果要求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由辣木研究中心物资验收组一次性验收合格,详情见附件验收标准。

5.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价为350000,大写:三拾伍万元整(报价不可高于项目预算价格,否则视为无效)。

6.资格要求

6.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可从事本项目实施;个体工商户具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可从事本项目实施;自然人必须具有有效身份证证件,遵纪守法。

6.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密封投标,因未按询价公告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采购人概不负责。

6.3中标者在完成相关承揽任务后申请付款时,需提供相应正规税务发票。

7.注意事项

7.1报价方式:报价提供报价材料,由辣木中心物资采购小组组织评标。

7.2报价材料:企业应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询价单组成;个体工商户由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者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单组成;自然人应由身份证复印件和询价单组成。询价单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询价采购需求中得技术、服务等内容,可以备注。(上述资料需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密袋按标准密封)

7.3原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价、营业者身份证原件;如是自然人询价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7.4资格审核和报名地点:有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到云南省景洪市宣慰大道99号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科研大楼230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价活动。

7.5报价资料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

 

 

采购人: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9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752347480

日期:2023年10月17日

附件:询价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