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植保中心菇房、林下栽培暗褐网柄牛肝菌劳务承揽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植保中心欲将菇房、林下栽培暗褐网柄牛肝菌的劳务承揽进行询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应公司、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2.劳务承揽内容:
按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对暗褐网柄牛肝菌菇房、林下栽培基地的管理要求,开展菇房栽培暗褐网柄牛肝菌菌包制作、原材料制备、采收、废菌包处理及辅助林下接种、栽培管理等工作。详情见附件1询价通知书,附件2承揽规范和技术标准。
3.承揽周期、数量及地点:
周期:1年
数量:制作菌包4.8万袋,仿生栽培基地20亩
地点: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暗褐网柄牛肝菌菇房
4.成果要求: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由植保中心物资验收组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见附件3验收标准。
5.项目预算 :
本项目预算价为62880元,大写: 陆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
6.资格要求:
6.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可从事本项目实施;个体工商户具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可从事本项目实施;自然人必须具有有效身份证证件,遵纪守法。
6.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密封投标,因未按询价公告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采购人概不负责。
6.3中标者在完成相关承揽任务后申请付款时,需提供相应正规税务发票。
7.注意事项:
7.1报价方式:报价提供报价材料,由植保中心物资采购小组组织评标。
7.2报价材料:企业应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询价单组成;个体工商户由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者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单组成;自然人应由身份证复印件和询价单组成。询价单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询价采购需求中得技术、服务等内容,可以备注。
7.3原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价、营业者身份证原件;如是自然人询价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7.4资格审核和报名地点:有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到云南省景洪市宣慰大道99号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创新大楼植保中心312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价活动。
7.4报价资料投递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采购人: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9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198689253
日期:2020年4月 24日
附件1: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植保中心劳务承揽服务项目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报价单价(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制备原材料 | 所制备菌包原材料必须按照课题组提供的配方去准备,不得混搭其他材料 | 52.8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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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作菌包 | 菌包装袋时,必须按照课题组的要求装袋,装袋重量不得少于或多1.1kg。装袋过程中出现菌袋破损,应及时更换菌袋。 | 4.8万 | 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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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压锅灭菌 | 协助技术员完成高压灭菌锅使用。 | 96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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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菌包覆土、出菇管理及废菌包处理 | 1、每天定时对覆土间及出菇间进行喷水,检查覆土后菌包情况,如有污染及时移除,不得将污染菌包长时间遗留在室内。 | 4.8万 | 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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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覆土基质堆肥处理 | 所制备覆土原材料必须按照课题组提供的配方去准备,不得混搭其他材料。 | 16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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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仿生栽培基地管理 | 按课题组要求,完成林下施肥、修枝、除草,并协助完成仿生接种试验等工作。 | 20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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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个人(签字按手印):
日期:
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2020年4月21日
附件2:承揽规范和技术标准
序号 | 工作内容 | 承揽规范和技术标准 |
1 | 原材料制备 | 所制备菌包原材料必须按照课题组提供的配方去准备,不得混搭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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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菌包制作、菌包灭菌 | 菌包装袋时,必须按照课题组的要求装袋,装袋重量不得少于或多于1.1kg。装袋过程中出现菌袋破损,应及时更换菌袋。参与协助技术员完成菌包高压灭菌工作。 |
3 | 菌包覆土、出菇管理及废菌包处理 | 1、每天定时对覆土间及出菇间进行喷水,检查覆土后菌包情况,如有污染及时移除,不得将污染菌包长时间遗留在室内。 |
4 | 仿生栽培基地管理 | 按课题组要求,完成林下施肥、修枝、除草,并协助完成仿生接种试验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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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内容擅自外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
附件3: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序号 | 工作内容 | 验收标准 |
1 | 制备原材料 | 1、制备原材料过程中,不得掺杂与试验材料无关的物品(石头、铁块等杂物),若原材料中发现其他材料掺入,给予罚款一次50~200元。 2、不得私自添加或更改课题组提供的试验材料,一经发现给予罚款一次50~100元。 |
2 | 菌包制作,菌包灭菌 | 1、制作菌包,每包重量不得少于1.1kg。 2、不能损坏菌包、如发现破损,需再次重装菌包。 3、不能在制作菌包过程中添加其他无关材料。 4、因机械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菌包破损,未能及时更换新菌包的,其损坏的菌包数量占当日制作菌包总数量的1%以上,罚款10~100元。 5、未按技术员规定擅自操作高压灭菌器材,导致灭菌不彻底使菌包大面积污染,或因不正当操作导致压力容器损坏的给予罚款50~200元。 |
3 | 菌包覆土、出菇管理及废菌包处理 | 1、不能擅自修改覆土材料的比例,或添加其它的物质。若发现此类情况,给予罚款50元。 2、适当浇水,不能少浇水、缺浇水。未经同意不能擅自修改温控设备。若发现此类情况,给予罚款50元。 3、未经课题组同意擅自将废菌包倒置非指定地点,或私自出售菌包给他人,经发现后,给予罚款50~200元,并将私自出售菌包的货款金额全部退还单位。 4、禁止私自出售牛肝菌,一经发现给予罚款100~500元, 并解除劳务承揽合同关系,将所售出牛肝菌的金额全部退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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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仿生栽培基地管理 | 1、禁止私自出售试验基地苗木,禁止在试验基地内私自种植其他苗木。若有违规,给予罚款50~200元,并将私自出售苗木的货款金额全额退还单位。 2、未经课题组同意,不能私自推后仿生接种时间,更改试验数据。 3、在施肥过程中,不能擅自更改施肥用量,不得挪用或出售肥料给他人。若有违规,罚款一次50元。 4、需按照课题组规定修剪枝条,清除杂草。 |
5 | 覆土基质堆肥 | 1、不能掺杂与试验材料无关的物品(石头、铁块等杂物)。如有违规,给予罚款一次50元。 2、不能擅自更改基质堆肥配方,如有违规,给予罚款一次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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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未经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同意,承揽人擅自将承揽内容外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给管理造成麻烦、给试验造成损失的,将扣除部分劳务承揽费用,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承揽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