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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芋等植物组培种苗生产劳务承揽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花卉中心欲将魔芋等植物组培种苗生产的劳务承揽进行询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2.劳务承揽内容:

按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对组培种苗的要求标准,生产魔芋等植物组培种苗300万株。详情见附件《询价通知书》。

3.承揽周期、数量及地点:

周期:202271-20231231

数量:300万株

地点: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农业研究中心负一楼

4.成果要求: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生产组培种苗300万株,由花卉中心物资验收组验收是否合格。

5.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价为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报价不可高于项目预算价格,否则视为无效)。

6.资格要求:

6.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可从事本项目实施;个体工商户具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可从事本项目实施;自然人必须具有有效身份证证件,遵纪守法。

6.2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密封投标,因未按询价公告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采购人概不负责。

6.3中标者在完成相关承揽任务后申请付款时,需提供相应正规税务发票。

7.注意事项:

7.1报价方式:报价提供报价材料,由花卉中心物资采购小组组织评标。

7.2报价材料:企业应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询价单组成;个体工商户由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者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单组成;自然人应由身份证复印件和询价单组成。询价单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询价采购需求中得技术、服务等内容,可以备注。(上述资料需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密袋按标准密封)

7.3原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营业者身份证原件;如是自然人询价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7.4资格审核和报名地点:有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到云南省景洪市宣慰大道99号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农业研究综合实验楼花卉中心组培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价活动。

7.4报价资料投递截止时间:202278日至2022712日(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8:00)。

 

 

采购人: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9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087661123

日期:202278

 

 

 

 

 

 

 

 

 

附件1: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魔芋等植物组培种苗生产的劳务承揽服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质量要求

数量

单位

报价单价(元)

总价

(元)

备注

1

组培种苗生产

污染小于10%,种苗健壮整齐

300

 

 

 

 

合计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报价个人(签字按手印):

 

日期:

 

 

 

 

 

 

 

 附件2   

承揽规范和技术标准

项目名称: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科学研究所魔芋等植物组培种苗生产的劳务承揽服务

 

 

序号

工作内容

承揽规范和技术标准

1

种苗切割

选择已长出新叶的芽点或成苗,将其从愈伤上切割下来,保证种苗的完整。

2

种苗装瓶

将切割下的苗或芽点接种进入生根培养基,接种分布均匀,种苗直立,污染率低于10%,每盒装苗40棵或超过40棵,一个月后成苗达到40棵或以上为合格,计算按40/盒。

附件3    

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科学研究所魔芋等植物组培种苗生产的劳务承揽服务

 

序号

工作内容

验收标准

1

种苗切割

保证植株完整,健壮,不能只有叶柄,没有肉质基部。

2

种苗装瓶

种苗装瓶均匀,不可倒立或埋入培养基,在培养基灭菌正常和培养室温湿度和光照控制正常情况下出根不整齐,弱苗超过3/盒时整盒算无效出苗,污染应低于10%,高于10%的污染按4/盒扣除承包费用。